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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建设80个宜居社区(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8.完善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配套;

  9.加强村公共管理、建设和谐社区;

  10.环境“脏、乱、差”综合整治。

  (二)各社区(村)宜居工作项目建设

 

时间

组织落实

工作内容

上报工作项目

3-4月

各镇街、各社区(村)

镇街组织社区(村)上报各社区(村)的宜居工作项目,汇总一览表,包括各工作项目的名称、规模、资金预算等情况,在3月底前提交到市宜居建设工作办公室,4月初确定项目。

实施工作项目

4-10月

成员单位、各镇街、各社区

26个成员单位、各镇街、各社区按照既定的工程管理程序抓紧实施,住建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各社区(村)的宜居建设项目需在2011年10月底前完成。

验收工作项目

11月

市住房城乡局、成员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成员单位验收各社区(村)的宜居建设项目,按考核办法对社区进行考核。


  六、资金投入

  (一)市镇共同投入

  市、镇财政分别设立宜居社区(村)建设专项资金账户,按每个社区(村)200万元的标准共同承担,共投入1.6亿元用于80个社区(村)宜居建设。若社区(村)的实际宜居建设费用超出市镇两级200万专项资金的,余下部分由镇街、社区(村)自行解决。对宜居社区(村)建设工作内容有其他部门相关专项资金方案的,用其他专项资金进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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