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4月份举行80个宜居社区(村)建设工作培训班,讲解《东莞市建设宜居社区(村)任务分解表》、《东莞市宜居社区(村)考核办法》、《东莞市宜居城乡建设项目库》、《东莞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提高各社区(村)对宜居建设的认识,明确工作内容,统一工作步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落实,其他25个成员单位配合)
(五)4月份制定80个社区(村)的宜居建设行动计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各镇街、各社区实施)
(六)4月份80个社区(村)根据宜居建设行动计划及考核指标要求,从村民居住实际需要出发,提出一批改善人居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的宜居项目。各社区(村)的工作项目按内容分别由成员单位审核后,报宜居领导小组确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组织,其他25个成员单位配合)
(七)4至10月份,80个社区(村)的行动计划、工作项目确定后,按确定的工作内容、工作项目抓紧组织实施,按时保质完成宜居工作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其他25个成员单位、各镇街、各社区实施)
(八)每月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及进度汇总,向市政府汇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落实,其他25个成员单位、各镇街配合)
(九)做好80个社区(村)宜居建设宣传工作,分阶段组织多种形式的宜居建设工作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落实、市委宣传部、文广信局配合)
(十)10月至11月份,社区(村)完成宜居项目后,根据《东莞市宜居社区(村)考核办法》对80个社区(村)的宜居建设进行考核评选,最终考核结果将上报市政府确定。对通过考核的社区(村)将授牌表彰并进行奖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落实,其他25个成员单位配合)
五、工作项目
(一)各社区(村)宜居建设主要项目内容
1.制定社区(村)宜居建设行动计划;
2.完善社区(村)的道路、供水、排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
3.推进住有所居,解决住房困难;
4.实施节能减排,营造环保、生态的居住空间;
5.保护山体、河涌、水塘等环境,增加绿化、休闲空间;
6.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市民出行条件;
7.建设文化体育设施,保护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