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东府办〔2011〕4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东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学前教育,对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管理体制逐步理顺,办园条件明显改善,保教质量不断提高。截至2010年11月,我市共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727所,在园幼儿共208373人。但从总体来看,学前教育仍然是我市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公办幼儿园比例较低,城乡之间、镇街之间、园际之间发展不够平衡,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期盼与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的矛盾仍很突出。为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期盼,根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转发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2011〕4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东府〔2011〕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幼儿发展为本,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努力构建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广大幼儿“好入园、入好园”的需求,努力开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一)完善办园体制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政府主导、集体和社会参与、公办和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公办幼儿园的办园主体为市镇两级政府,鼓励村(社区)支持配合办园,扶持并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形成学前教育公办和民办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