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及重要设备进口贴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机电办:
按照商务厅《关于开展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机电办拟于3月26-4月1日,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及重要设备进口贴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监督检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商务部重要决策部署,对国家政策性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国家将于近期派检查组深入各省市进行监督检查。各市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扎实实配合省机电办做好前期检查工作。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项目检查内容:项目拨付资金是否到位,记帐科目是否正确;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方向及实施成效);企业是否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虚列项目、骗取资金的情况;项目是否已完成,是否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企业提供的有关凭证:包括海关出具的基地(含聚集区)出口总额证明、项目建设单位出口登记备案表原件、法人执照原件、实际发生费用合法有效凭证原件等;项目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需要准备的材料:2010年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材料;2010年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实际支出的财务资料(原始凭证)。
进口贴息资金检查的内容:主要检查企业申报项目时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及进口设备清单、《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进口产品订货合同等,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请各市机电办抓紧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对当地2009年度的贴息项目及2010年平台建设项目进行认真检查,核对原件,对项目申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一定要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如果在国家检查中出现问题,下年度将不再安排本地区项目。如发现骗取、挪用资金,拒绝检查的情况,将依法按国家规定处理。
四、省机电办将于近日对部分市及企业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各市要抓紧准备,务必抓好落实。
五、请各市机电办将监督检查、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并于3月31日前报省机电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