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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财政局宿迁市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是扶持成长型龙头企业。围绕各地优势主导产业,在扶持重点龙头企业的基础上,对成长型龙头企业,在项目、资金方面予以倾斜,帮助企业快速成长、壮大,带动当地优势产业发展升级。

  三是扶持基地型企业。对产权清晰、土地规模经营的基地型企业,每个县、区扶持不少于1个。列入国家重点扶持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必须建立相应规模的种养基地,实现产业化项目与高效农业基地建设相结合。

  四是扶持市场流通型企业。围绕农产品流通市场,重点扶持一批粮食、水产品、果品、蔬菜等批发市场,促进农产品流通销售,带动产业发展。

  五是扶持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积极支持地方政府规划建设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优先扶持符合产业化经营项目立项条件的入园项目,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

  (四)突出引导新型农村生产方式变革,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

  一是继续加大农业园区建设力度,着力打造现代农业建设载体。以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重点,精心布局、科学规划,把加强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为项目建设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重点解决排灌及交通等制约因素,通过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实现农田方格化、道路砂石化、树木林网化、灌溉节水化、耕作机械化、种植良种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业新格局。

  二是着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每个县、区结合主导产业在项目区扶持各类农民专业协会1个以上,从人员培训、技术服务、信息与管理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是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在农业开发项目区鼓励农村大户和能人承包、租赁、反租倒包土地,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每个项目区要实现流转土地1000亩以上。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持科学规划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把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农民增收明显的龙头企业和开发潜力大、产业优势明显的地区纳入农业开发扶持范围,确保选项准确。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道路、桥梁、电站、田间道路等配套建筑物,使项目区工程既能满足农业生产,又能方便农民生活。按照“实用、美观、统一”的原则,在全市按照“农业开发工程图集”进行统一设计,在规格、外形等方面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将每座工程做成促进农民增收的亮点工程,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景点工程和质量标准高的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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