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领导人员应亲笔填写《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职务情况报告表》(样表附后)并签名,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交考核组。考核组通过谈话、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各企业领导人员兼职情况进行检查。
四、方法步骤
(一)总结述职。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按照考核内容要求,准备2000字以内的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廉报告。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主要包括2010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情况,并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和企业领导人员兼职自查清理情况作为重要专题内容。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报告,主要包括2010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把兼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由企业党委集体审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报告由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审阅,提前1-2天印发或采取其他方式提供给参加测评会议的人员。
(二)召开民主测评会。会议由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作述职述廉报告,考核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为企业中层副职以上人员和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会上发放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票(样票由考核组另行提供),采取无记名方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测评。同时发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样表附后)、《省管企业领导班子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民主测评表》、《省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业情况民主测评表》(样表由考核组另行提供)。民主测评票(表)由考核组负责收回和汇总。
(三)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一般包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正职和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可以适当扩大范围。
(四)分析评价。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对考核测评结果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及业绩指标完成情况、领导人员岗位评估和业绩评价情况等综合形成考核评价意见,报省国资委党委研究。
(五)反馈整改。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采取适当形式,向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反馈年度考核结果及有关工作情况。各企业根据反馈的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有关整改措施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公开。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薪酬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