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国资委指导和监督市县国有资产监管201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鲁国资综合〔2011〕3号)
各市国资监管机构:
为做好对全省市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水平,我们制定了《省国资委指导和监督市县国有资产监管2011年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各市国资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指导监督工作,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相关责任;完善有关制度,建立沟通机制;注意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式,及时反映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形成合力,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省国资委指导和监督市县国有资产监管2011年工作计划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
(一)召开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时间初定一季度)。
(二)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转变国有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骨干带动作用,拟出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政策法规处,时间初定一季度)。
(三)出台《山东省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办法》,协调省人大、省法制办到有关市开展立法调研(政策法规处,年内完成)。
(四)开展市级国资监管机构综合信息系统应用培训(综合处,时间初定4月)。
(五)开展全省国资监管研究课题成果评审工作(政策法规处,时间初定上半年)。
(六)健全市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体系。对各市国资监管机构成立指导监督县(市、区)国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指导监督工作分管领导和综合归口机构,以及各市开展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国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综合处,时间初定上半年)。
(七)召开全省国资监管机构及省管企业办公室主任会议(办公室,时间初定8月)。
(八)召开全省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综合处,时间初定三季度)。
(九)召开各市国资监管机构综合信息联络员座谈会(综合处,时间初定下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