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抓长效机制。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高度重视长效机制建设。各地要积极探索规范市场中介组织从业行为的立法立规和建章立制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场中介组织长效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把对市场中介组织的引导、培育、监管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六、2010-2011年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安排
(一)职责分工
市工商局负责牵头开展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负责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其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
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负责监督行业主管部门纠正市场中介组织中存在的不正之风,组织协调查处诱发腐败的典型案件。
市民政局负责推进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工作,促进市场中介组织自律管理,查处违反社团管理法律法规的问题。
市物价局负责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的收费行为,查处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问题。
市财政局负责审计及会计服务机构的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规范人力资源介绍机构的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交易经纪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
其它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市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齐抓共管,密切配合,依法履行防治腐败工作职责。
(二)实施步骤
1. 动员部署(2010年12月初至12月中旬)
根据任务安排,成立汕尾市开展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专责领导小组,召开专责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制定全市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进行动员部署。七个重点治理行业的主管部门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层层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切实把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实施方案于2010年12月16日前报送专责领导小组办公室。
2. 调查摸底(2010年12月)
为便于今后工作开展,本次调查摸底对象是全市所有市场中介组织。所有的行业主管部门都要在全市范围内,对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的市场中介组织的户数、行业类型、与主管部门的脱钩情况、县(市、区)分布情况等开展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业务(经营)范围及资质(资格)、从业人数、服务规范、收费依据、近两年来(指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被投诉举报等基本情况,以及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市场中介情况,统一造册登记,做到底数清楚。调查摸底有关情况及填报的《汕尾市市场中介组织基本情况表》(见附表一),于2010年12月28日前报送专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