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粮棉油高产创建管理工作的通知
(鲁农种植字〔2011〕8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县(市、区)农业局:
2008年农业部启动粮棉油高产创建以来,各地按照农业部和省厅统一要求,大力实施粮棉油“十、百、万”高产示范工程,为促进全省粮棉油均衡增产,实现全省粮食连续八年增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规模不断扩大,一些地方存在工作不平衡、措施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产创建深入推进和效应发挥。根据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管理的通知》(农办农〔2010〕87号) 要求,为加强粮棉油高产创建管理工作,推动我省粮棉油高产创建工作再上新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高产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一)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农业部门要把粮棉油高产创建工作列入部门重要日程,作为促进粮棉油稳定增产的重要措施来抓。省政府成立了以贾万志副省长为组长,有关省直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粮棉油高产创建领导小组,各市、县(市、区)农业部门也要牵头成立高产创建领导小组,加强对高产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部门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高产创建工作机制。
(二)人员责任落实到位。各市要抓好辖区内示范县(市、区)人员责任落实情况。每个示范片必须明确一名行政负责人和一名技术负责人。行政负责人要由所在示范县(市、区)政府领导担任,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业务熟悉、技术过硬的专家或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三)宣传培训到位。各市、示范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高产创建活动的意义、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实施效果,扩大高产创建影响,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高产示范片、品种展示田,分层次、分季节、分作物组织召开现场会,广泛地发动和组织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农民群众到示范片现场观摩,通过专家讲解、现场展示,提高培训效率,增强培训效果。
(四)督导检查到位。各示范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省厅下发的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好高产创建工作。各市要加强辖区内高产创建工作的检查督导,对措施落实、资金使用、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总结高产创建的做法、经验,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省厅将不定期组织抽查,确保创建活动各项措施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