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启动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区政府督导机制。
各市、区政府要按照市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目标责任分工,提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蓬江区、新会区于2013年底前争创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江海区、台山市、开平市和鹤山市于2015年底前建成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恩平市加快县域教育现代化工程建设步伐,在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期内完成创建任务,全面推动我市基础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力争江门市2015年成功创建成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
(三)提升教育经费保障能力和水平。
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年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2013年,全市小学、初中及普通高中的生均教育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5年达到珠三角平均水平。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按政策规定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
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充分利用侨乡的优势,积极完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投资和捐资办学的制度;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学费标准。支持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社会融资、教育服务、科技开发和发展校办产业等途径筹措教育经费。
提高教育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各级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学校并按规定使用。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强化预算管理,不断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四)组织实施六大工程。
教育基础建设工程。全面推进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加快未达标学校升级改造,新建学校全部达标。在有条件的学校推进小班化教育。以推进教育信息化为基础、整体提高中小学校设施设备和教师配备标准,为学生提供高标准、高质量的基础教育。
职业教育优化工程。大力实施规模扩展与内涵发展并重战略,着重加强职业教育体制创新、质量提升、信息化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功能,基本形成特色鲜明、种类齐全、覆盖城乡的教育培训体系,使职业教育的办学实力、办学水平整体上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
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工程。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教育形象。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建立合理、高效、有序的教师管理机制,调动教师积极性,让优秀教师进得来,骨干教师稳得住。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加大在职教师培训力度,继续提升教师的学历层次,继续鼓励在职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加快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教育体制创新工程。按照“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要求,积极参与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承担省级“江门市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实验区”、“江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江门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等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全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教学改革工程。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教育教学形式和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施科研促教战略,加强校本教研。优化教学过程,加强学法指导,完善发展性评价制度,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项措施。积极构建符合新课程改革要求、有学校个性特色的教育教学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校园文化工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和谐校园的育人作用,加强学校校史展览室等能彰显学校历史文化的场室建设,加强学校形象标识的建设,重视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加大学生自治,净化、美化校园环境,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和学生社团活动。
(五)加快依法治教进程。
落实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自觉性,不断规范教育管理行为和办学行为。推进普法进校园工作。建立一支行政执法队伍,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努力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履职、社会依法参与、公民依法受教”的
教育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