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六项重点工程:教育基础建设工程、职业教育优化工程、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工程、教育体制创新工程、深化教学改革工程和校园文化建设工程。要围绕教育改革目标,切实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破解难题,发掘潜能,焕发活力。
--实现四个发展:优先发展、协调发展、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要切实保证教育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优先地位;要完善城乡教育统筹发展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的差距;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更加注重教育内涵提升;要积极鼓励每一所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 201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建成学习型社会奠定良好基础。高标准普及15年教育,人民群众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和学校优质化率显著提高;大力加强教育基础建设,教育发展力显著增强;不断促进教育的多样化和国际化,构建体制完善、机制灵活、覆盖面广、规范高效的地方教育体系,教育主动适应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2013年底前完成所有镇(街)的创强任务。2015年底前,85%以上的市、区成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区。到2015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7%,高中毕业生升学率60%,中职毕业生就业(含升学)率9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5%。常住残障适龄人口教育机会系数0.97。
三、发展任务
(一)高标准普及15年教育。
1.进一步优化基础教育学校布局。
继续按照“学位数量足够、服务半径合理、办学规模适度、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科学、稳妥地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推进以镇为单位,根据城乡建设规划,结合常住人口密度、生源、交通等条件,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实行规模办学,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办好寄宿制学校,着力解决偏远农村学生上学问题。推动普通高中进一步向城市、县城或中心镇集中。以城区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加快扩大办学规模。
2. 进一步夯实教育现代化的物质基础。
积极实施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快实验室、心理健康场室;加快图书馆(室)建设,尤其是充实以电子图书为主的资料;加快美育设施设备建设;加快农村中小学校计算机室、多媒体综合电教室等信息化教学设施设备和网络环境的改造、更新和优化升级;加快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到2012底前,全市农村中小学要配备远程多媒体教学设备,为实现优质教育资源下乡提供必要的硬件保障。城乡教育差距显著缩小,到2015年,全市幼儿园100%达到办园标准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100%达到规范化标准;普通高中学校100%达到省一级以上标准;100%的公办中职学校达到省级以上重点学校的办学和实训条件要求,确保优质教育惠及到每一个学生。
3.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
积极发挥我市学前教育的传统优势,积极承担江门市作为“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鹤山市作为“广东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模式试点县”的任务,争创广东省学前教育先进区。市、区、镇(街)要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规划。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以提高学前三年教育率为目标,以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镇(街)、村集体以及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促进全市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发展资金,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创新学前教育投入机制,积极探索由各级财政对幼儿教师专项补贴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展学前教育。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符合办学标准的空置校舍举办幼儿园。至2011年底,全市镇(街)中心幼儿园普及率达100%。逐步把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益性和普惠性幼儿园。继续建设和壮大幼儿教育集团,扩大优质幼儿园的比例。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建立园长和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继续落实《2009-2012年江门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及项目建设方案》,完善特殊教育学校硬件建设,全面改善特殊学校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对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到2012年,市区和各市要建成一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完善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满足残疾青少年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