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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2010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2010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
(川畜食发〔2010〕10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成都市农委: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0〕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四川省畜牧食品局2010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畜牧食品局2010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二O一O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2010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为巩固近几年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成果,推动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我局决定在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09年工作的基础上再通过一年的努力,饲料、兽药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禁用兽药残留检出占不合格产品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启动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工作重点
  (一)解决当前突出问题
  1.畜产品中瘦肉精等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养殖环节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
  (2)主要任务。一是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生鲜乳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随机抽检,依法严厉打击违规添加行为,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督管理,坚决取缔无证收奶站和流动收奶站(点)。二是加强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三是加大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养殖户特别是散养户的抽检和巡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
  2.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禁用兽药残留检出率不超过0.5%,兽药质量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兽药GMP整改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兽药GMP后续监管,规范兽药生产活动,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行为,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二是积极推进兽药GSP制度,整顿兽药经营秩序,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禁用药物及假劣兽药。三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禁用药物、喹诺酮和磺胺类等抗菌剂类药物残留,以及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四是加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依法对假劣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
  3.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1)具体目标。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数继续下降,饲料、兽药等农资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2)主要任务。一是组织力量清查辖区内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主体,并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主体;二是强化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三是加大饲料、兽药市场监管力度,根据畜牧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开展各种专项行动;四是加强饲料、兽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范围,依法及时公布监测结果;五是集中力量查处违法案件,积极鼓励各级畜牧部门办大案、办要案,完善大案要案奖励激励机制;六是大力推进放心饲料、兽药下乡进村,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饲料、兽药企业、饲料、兽药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饲料、兽药经营网络;七是建立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信息管理平台和诚信档案,构建信用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监管;八是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科学使用饲料、兽药能力和识假辨假维权能力,提高农民规范化养殖技术水平。
  (二)推进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1.完善协调合作机制
  与卫生、经信、公安、商务、工商、质检、食药等部门形成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制度和平台,完善畜牧部门内部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协调配合制度。与食药等部门建立瘦肉精、硝基呋喃类药物监管协调配合机制。
  2.完善检打联动机制
  充分发挥监测抽查对于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作用,开展畜产品和畜牧投入品监督抽查。完善检打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组织执法机构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
  3.完善风险预警机制
  构建和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平台,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上报和预警管理办法,适时召开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会议,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和调查制度。
  4.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修订相应的应急手册,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举办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培训班,逐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总体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1日-3月31日)
  在全省范围内部署2010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地围绕我局2010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0月底)
  一是加强检验监测。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投入品和主要畜产品违禁物质及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畜产品生产企业、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畜牧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二是加强查处曝光。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兽药和禁用药物的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畜产品生产环节的检查,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三是加强督导整改。强化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引导投入品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货台帐、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指导规模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养殖生产记录等制度,大力推进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五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兽药危害,加大培训力度,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统一安排进行总结验收,我局将全面总结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
  四、重大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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