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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绿化工作的意见

  (二)积极提升重要区域绿化水平。各镇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管辖区域和责任分工,对各主次干道、城区出入口、村庄、校园进行全面普查,本着“增总量、创精品”的原则,有计划编制具体改造方案,每年充实一批、改造一批。加快城桂公路、105国道中山段、古神公路、翠山路、高速公路及城轨等重要通道沿线和出入口绿化改造,努力构筑具有中山特色的国道、省道、市道、镇区道路、高速公路和城轨绿化网络。
  (三)大力推进公园绿地建设。一是以森林公园建设为突破口,按照《中山市森林公园发展与规划(2011-2015)》,建设和完善田心(五桂山主峰)、银坑、金钟山、小琅环、云梯山、卓旗山等森林公园。二是结合我市“三旧”改造工作,统筹公共绿地设施建设,充实丰富现有公园广场、街旁绿地、游园、休闲园的绿化乔木,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在城郊结合部、村落等适宜的闲置地段,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公园,有效增大城市绿地面积,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三是合理开发利用红树林资源,在营造万亩红树林、加大沿海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的基础上,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成坦洲沿江湿地公园、南朗沿海湿地公园。四是继续抓好林相改造工程。至2015年,完成第二重以后纵深山体林相改造3万亩,营造有特色的四季森林生态景观。树种选择搭配注重生态功能、系统稳定性、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的支撑保障作用,确保林木快速健康成长。
  (四)不断丰富义务植树内容和形式。每年3月12日-4月12日定为“绿化月”。增强全民义务植树意识,鼓励和倡导通过绿化共建、捐建,认管、认养绿地和古树名木,植纪念树、造纪念林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绿化格局,把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引向深入,让孙中山先生的植树理念代代相传。
  三、落实措施,提升城乡绿化建设工作水平
  (一)强化“规划先行”。一是加快完善现有绿地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城市的区位、气候、土壤等自然因素及经济条件,将该规划融入城市规划体系中,保证城市绿化建设的系统性、完整性,使城市绿化规划、建设贴近自然,与自然融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二是做好详细规划。要在绿地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以前瞻性、系统性、生态性和可操作性为原则,编制好公共绿地、居住绿地、风景名胜和防护绿地等子规划。三是突出特色规划,结合城市分区的不同功能和特点,构思布局一批特色绿化工程,构筑多层次的绿色空间,使绿化建设成为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因素。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在绿地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认真摸底,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把不达标的绿化区域和薄弱环节列入“十二五”绿化改造计划,分年度实施。
  (二)树立“空间绿化”理念。在城市空间绿化过程中,由单纯注重绿化面积向立体绿化格局转变。充分挖掘绿化平面和空间潜力,利用有条件的住宅天面、人行天桥、停车场等存在的特殊可用空间进行绿化,增加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在制定绿化项目设计方案时,既要追求绿化景观效果,又要向满足大绿量生态功能转变,多种木本植物,少造草坪;多种乡土树种,有选择地引种外来树种;多选取常规苗木,不片面追求珍、稀、贵树种;注重自然形态,多种全冠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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