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山边路边水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1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山边、路边、水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梅州市山边路边水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宜居城乡建设,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梅州市山边、路边、水边(以下简称“三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的发展战略和建设宜居城乡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世界客都、宜居梅州”的目标定位,把“三边”整治作为建设宜居城乡的重要举措来抓,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以绿化美化上水平、管理养护高质量为抓手,紧紧围绕“城市山边园林化、路边两旁林荫化、水系两岸风景化”的目标,通过山边整治与生态镇村建设相结合,路边整治与绿道建设、旅游专线建设相结合,水边整治与中小河流整治工程相结合,争取用1-2年的时间,使我市山边、路边、水边的绿化覆盖率显著提高,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初步建成生态优美、富有特色的“三边”景观带。
(二)具体目标。
山边整治目标:通过实施封山造林、补植套种、森林抚育,将境内高速公路、主要交通道路和主要旅游线路沿线建成绿色廊道,确保不出现裸露山体;道路两旁视野范围内不再出现新坟,原有旧坟得到有效绿化遮蔽。
路边整治目标:对国道、省道、主要旅游线路和城区主要市政道路沿线进行绿化整治,确保整治区内绿化覆盖率得到显著提高,道路两旁无“三乱”(乱搭建、乱堆放、乱拉挂)现象,营造一个畅通、安全、整洁的交通环境。
水边整治目标:提高城市河道排洪能力,江河流域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通过与城市建设相配套的水系整治工程建设,改善城乡水环境,建设生态型、绿色型河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