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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各县(市、区)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各县(市、区)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梅市府办〔2010〕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梅州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建设宜居城乡的总体工作部署,市建设宜居城乡工作领导小组从2010年5月至6月组织对各县(市、区)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进行了考核。
  2009年度各县(市、区)创建宜居城乡工作从创建实绩、组织保障、公众满意度和实地考察测评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考核,从考核情况看,各县(市、区)均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综合得分和排名如下:大埔县89.767分(第1名);梅江区89.765分(第2名);梅县88.995分(第3名);兴宁市88.708分(第4名);平远县86.432分(第5名);蕉岭县86.126分(第6名);五华县85.861分(第7名);丰顺县85.110分(第8名)。
  创建宜居城乡工作是一项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全局性强的系统工程。希望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抓好宜居镇、村、社区试点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指导,积极主动参与,共同推进创建工作。

  附件:2009年度各县(市、区)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结果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2009年度各县(市、区)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结果

城市

(县城)

创建实绩

(或现状)得分

(满分50分)

组织保障

得分

(满分20分)

满意度

调查得分

(满分20分)

专家组

考核得分

(满分10分)

总分

(满分100分)

排名

大埔县

41.915

19.8

19.452

8.6

89.767

1

梅江区

43.52

18.5

18.745

9.0

89.765

2

梅 县

41.87

19.0

18.525

9.6

88.995

3

兴宁市

42.35

18.8

18.118

9.44

88.708

4

平远县

40.15

19.4

18.282

8.6

86.432

5

蕉岭县

40.08

19.0

18.446

8.6

86.126

6

五华县

39.79

19.2

18.431

8.44

85.861

7

丰顺县

39.37

19.1

18.040

8.6

85.11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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