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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梅州市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决定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梅州市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决定
(梅市府〔201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自2007年7月1日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推行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加快推进农超对接,全面服务农民社员,为提高我市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涌现了一批经营管理规范、与农民社员利益连结紧密、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梅州市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梅市府办〔2010〕69号)精神,经各县(市、区)农业局推荐和市农业局审核,市政府决定授予梅州市梅江区惠玲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梅州市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颁发牌匾,并每个给予1万元的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农民和社员服务,真正成为农民走向市场的先行者、引导者和服务者,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的经验,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为全力推动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2010年梅州市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2010年梅州市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30个)

  1.梅州市梅江区惠玲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

  2.梅州市和盛花卉农民专业合作社

  3.兴宁市国锋桑蚕专业合作社

  4.兴宁市文峰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5.兴宁市农裕蔬菜专业合作社

  6.梅州市木子金柚专业合作社

  7.梅县绿美洲蔬菜专业合作社

  8.梅县利民水果专业合作社

  9.梅县丙村大雅红肉蜜柚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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