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镇江市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政办发〔2011〕8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镇江市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纲要(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镇江市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纲要(2011-2015年)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
血吸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血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血防综合治理项目,血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在全市7个流行区(市)中,丹阳市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其它6个区(市)达到传播控制标准。但由于血吸虫病流行因素复杂,当前血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江滩螺情控制难度比较大,水上流动传染源和输入性传染源防控任务艰巨,特别是受长江洪涝的影响,存在疫情反复的隐患,监测巩固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为有效预防控制血吸虫病,巩固和扩大血防工作成果,根据
卫生部等七部委《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纲要(2009-2015)》(卫疾控发〔2010〕36号)和《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纲要(2010-2015年)》(苏政办发〔2010〕129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工作方针,把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作为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进一步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血防机构队伍建设,采取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制策略,加强人畜查治病,加强传染源管理,加强查螺灭螺,加强健康教育,推进农业、水利血防项目实施,加大血防科研力度,努力控制和消除血吸虫病危害。
二、防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区(辖市、区)进一步巩固传播阻断或传播控制标准的防治成果,力争再有3个辖市、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
(二)具体目标
1.压缩流行区范围。到2015年底,句容市、京口区、镇江新区力争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详见附件1)。
2.加大传染源管理力度。到2015年底,以行政村为单位,居民血吸虫感染率和家畜血吸虫感染率均控制在1%以下,有螺地带禁牧覆盖率达100%,家畜圈养普及率达100%。不发生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例。
3.综合治理通江河道和有螺江滩。到2015年底,有螺江滩综合治理率达60%以上,有螺通江河道综合治理率达80%以上。
4.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到2013年底,未达到传播阻断标准的血吸虫病流行乡镇农户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5%;水上作业人员集散地和渡口码头的无害化公厕普及率达到100%,饮水安全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5.提高重点人群血防知识知晓率。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流行区(辖市、区)中小学生、居民、畜牧养殖人员和水上作业人员血防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三、防治策略
(一)血吸虫病传播控制地区
扬中市、丹徒区、润州区进一步强化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继续加强易感地带灭螺和健康教育,加强对船员、渔民等水上作业人员的管理,着力实施阻断传播途径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二)力争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地区
句容市、京口区、镇江新区进一步加大农业、水利和交通运输等工程项目的实施力度,改变钉螺孳生环境,力争按期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
(三)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地区
丹阳市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流动家畜病情与重点环境螺情监测,强化健康教育,稳步推进历史有螺环境的改造,防止疫情反复,巩固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成果。
四、防治措施
(一)农业血防项目
继续实施家畜传染源管理和农业灭螺工程,加强渔民血防管理,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机构能力建设。
1.家畜传染源管理
(1)家畜圈养:在易感家畜养殖较集中的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大力推行家畜舍饲圈养,通过改造畜圈、种草养畜或鼓励发展圈养基地等措施,减少家畜感染几率,减轻患病家畜对有螺环境的污染。
(2)家畜查治:对血防重点地区家畜进行普查,淘汰病畜,对高危易感畜群进行预防服药,控制家畜感染,减少污染。
(3)畜禽结构调整:发展非易感动物养殖,减少易感动物饲养量。
2.农业灭螺工程
(1)水改旱或翻耕种植:结合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对现有钉螺分布的水田和洲滩,实施水改旱或翻耕种植,因地制宜种植旱地作物或经济作物,改变钉螺孳生环境,减少人畜感染血吸虫的机会。
(2)养殖灭螺:在有钉螺分布的低洼潮湿地带(非基本农田)因地制宜发展生态高效水产养殖业,加强设施配套,蓄水养殖,实施蓄水灭螺。
3.渔民血防管理
加强渔民公共生活设施建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渔民查病、治病,加大渔民血防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提高渔民生产作业个人防护意识。
4.农业血防能力建设
(1)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家畜血防工作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对家畜血防机构实验室进行改造,更新必需的设备。对家畜血防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2)家畜疫情监测:依托市、辖市区两级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开展家畜血吸虫病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二)水利血防项目
继续实施河流、江滩综合治理,加强水利血防工作。
1.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对疫情严重、涉及范围大、易造成钉螺扩散的河段,因地制宜采取河岸护坡硬化、切滩疏浚、涵闸改造等措施,进行河流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