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政发〔201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一系列有关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巩固前阶段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2011年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涨幅控制在9%以内。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各级政府住房保障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我市“六管齐下”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筹集力度,优先保证用地供应。2011年,市区(不含通州区,下同)新开工拆迁安置房350万平方米,竣工交付200万平方米,安置拆迁户1万户;市区加快1万套保障性(限价)商品房建设,开工并上市不少于40万平方米(5000套);市区新建不少于1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4200套、间);市区继续推进7个、新启动5个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完成20万平方米;对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对象实现“应保尽保”,根据我市现有的住房保障水平和实际承受能力,分步实施、逐步解决市区优秀农民工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较长的外来农民工的住房保障问题。各县(市)也要按照省下达的任务指标,确保完成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三、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地税部门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超过周边房价20%以上或利润过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强对存量住房的税收征管,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逐步提高存量房网上交易备案的比例。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商业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加强对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