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商务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举办“比贡献、争一流,奉献商务建功业”典型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川商机党〔2011〕17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商务系统的先进,树立身边的典型,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奉献商务事业的积极性,形成凝心聚力、奋力拼搏、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氛围,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按照厅党组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全省商务系统举办“比贡献、争一流,奉献商务建功业”典型事迹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典型事迹报告会,加强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建设,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全省商务系统中树立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通过鲜活的人物和感人的事迹,鼓舞、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无私奉献,形成风正、心齐、气顺,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二、推选先进典型
1. 先进典型推选:事迹报告会以宣传讴歌商务战线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为主题,紧密结合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实际。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先进典型候选人由各支部和各单位在机关和事业单位范围内民主推荐,每个支部(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分别推荐1个先进典型。先进典型最后由厅党组从候选名额中研究确定。
2.先进典型需报送个人简历、事迹材料(5000字左右)。先进典型须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值得学习;事迹材料要求用鲜明的观点、生动的事例、真切的情感、朴实的语言反映近年来商务系统的新局面、新风貌、新成就;反映先进人物个人在本职工作中表现出的奉献精神和真切感人的先进事迹。事迹材料题目自拟,要真实可靠、思想健康、格调清新、题材新颖、主题突出。各单位的先进典型名单和事迹材料请于5月20日前报厅机关党委。联系人:何青松, 电话:028-83220140 邮箱:hqs766@yahoo.cn
三、活动时间
拟定于7月中、下旬在厅机关和各市州做巡回报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活动要求
1.各支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宣传与发动,深刻认识这次活动的意义。多渠道、多途径进行宣传动员,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活动的预期目标,保证活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