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答辩内容
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是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答辩结论
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有效期为三年,“合格”有效期为一年(即当年有效), “不合格”的评审不予通过。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员全部电子文档材料需以申报人姓名建立文件夹,由各市州农业主管部门统一报厅人事劳动处,也可统一压缩后发至邮箱:nongyers@163.com。
(二)评审材料中《评审表》规格为标准16K纸尺寸,《人员情况一览表》和《人员情况简表》规格统一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规格统一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须加盖红色印章。
(三)评审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可靠,手续完整齐全。凡因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或影响评审结果者,后果自负。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评审。
(四)评审材料请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2袋。材料袋封面请贴上《袋内材料目录》,并逐项填写好目录内的内容。
(五)所有申报材料应由专人报送,请勿邮寄。
五、其它事项
(一)评审材料请各市、州农业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单位汇总后,务必于2011年6月10日至6月31日内集中报四川省农业厅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根据川职改办(2000)8号文件和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每人次收取评审费240.00元,答辩费80.00元;中级职务每人次收取评审费200.00元。
经省农业厅职改办审查符合申报条件后,各单位可统一用现金支付评审费,也可直接将评审费汇省农业厅职改办指定的帐号,汇款用途一栏请注明“职称评审费”字样。
收款单位:四川省农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锦城支行武侯大街分理处
银行帐号:910301040004385
(三)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各单位自留相关材料。
(四)有关表格请到www.scagri.gov.cn政务公开栏人事信息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