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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四川省种子执法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4.工作要求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抽查及冬季企业监督抽查力度,做好市场检查、扦样以及检测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到检打联动;对于跨区域案件,相关区域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通报相关信息,进行联合办案查处;要制定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安全监管协作办法》、《农作物种子质量安全检打联动办法》、《重大种子质量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制度,初步建立起种子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
  现场检查:在扦样、生产商样品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和异议处理等各环节,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要使用统一检查文书,并如实全面记录有关信息,并要求被检经营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检查记录表格一份留存被检经营者,一份由检查人员带回。
  样品扦样:要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 3543-1995》规定的程序开展扦样、分样和样品检测工作。要准确、全面填写扦样单上的各项信息,由扦样人员在扦样单上签字,并由被检经营者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确认。要做好送验样品和备份样品的封缄和标识工作,被检经营者负责人和扦样人员应分别在送验样品和备份样品包装袋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备份样品留存承检机构以备复检使用。对于被检经营者名称与标签标注的生产商名称不一致的,扦样机构必须向标签标注生产商寄送确认函以确认该种子样品的生产商,并保存好寄送凭证和有关证明材料。
  检测要求:各检测机构要严格规范操作,保证程序合法,留存相关凭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确保为实现检打联动提供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省级种子管理机构按时对检查、检测结果和有关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书面总结报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要发挥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作用,实行检打联动,及时打击种子违法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及时进行通报。
  5.时间安排
  见工作进度安排表(附表)。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种子执法年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厅成立以牟锦毅副厅长为组长、种子站站长付 洪、政策法规处处长杜志仁为副组长,省种子站、政策法规处、计财处、科教处、市场信息处、粮油处、经作处、植保站、植检站、蚕业站、信息中心、农业宣传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种子执法年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种子站牵头负责,有关单位和部门全力配合。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种子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组织领导,要将种子执法年活动作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在2010年执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方案,加大投入,确保执法年活动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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