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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4)9月1日~9月30日,完成屠宰厂(场)生猪屠宰追溯子系统的软、硬件安装调试。

  (5)10月1日~10月31日,市城区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试运行。

  3.肉菜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主要责任单位为苏州工商局,市农委、市商务局配合。

  (1)5月1日~7月31日,完成肉菜批发交易商身份资料采集和IC卡制作发放。

  (2)5月1日~9月30日,完成批发市场猪肉追溯系统物联网技术改造,批发环节追溯系统软、硬件安装调试。

  (3)10月1日~10月31日,市城区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试运行。

  4.肉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主要责任单位为苏州工商局。

  (1)5月1日~6月30日,完成市区标准化农贸市场猪肉经营商(户)身份资料采集和IC卡制作。

  (2)7月1日~8月15日,完成市城区17家标准化农贸市场肉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的软、硬件安装、调试。

  (3)8月16日~9月30日,再完成其余17家建设。

  (4)6月1日~9月30日,完成大卖场(超市)联网建设。

  (5)10月1日~10月31日,所有标准化农贸市场、大卖场(超市)追溯系统试运行。

  5.消费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市区共建设500家团体消费单位(包括大型餐饮企业、机关院校和大型企业食堂、肉菜加工企业等)。其中餐饮消费单位450家,主要责任单位为市食药监局、市卫生局;加工企业50家,主要责任单位为苏州质监局。

  (1)5月1日~5月31日,由市食药监局、市卫生局、苏州质监局确定具体建设单位名单。

  (2)6月1日~6月30日,完成团体消费单位的身份资料采集和IC卡制作。

  (3)7月1日~7月31日,完成100家餐饮单位、10家加工企业的联网建设。

  (4)8月1日~8月31日,完成150家餐饮单位、20家加工企业的联网建设。

  (5)9月1日~9月30日,完成200家餐饮单位、20家加工企业的联网建设。

  (6)10月1日~10月31日,团体消费单位追溯子系统试运行。

  6.“产销对接”企业追溯子系统建设,共建设12家“产销对接”企业。主要责任单位为市商务局、市农委,其它有关部门配合。

  (1)5月1日~6月30日,完成“产销对接”企业名单确定和身份资料、IC卡制作。

  (2)7月1日~8月31日,完成6家“产销对接”企业的联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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