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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充分利用现有政府信息平台,市级肉菜信息追溯管理平台(数据中心)将依托市信息中心现有资源,尽可能减少重复建设。

  (二)充分整合各相关部门现有监管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缩短建设周期。

  (三)充分融合现有社会信息资源,发挥我市电子商务技术优势,如目前已有的生猪电子交易平台、南环桥市场电子交易系统等,减少建设投入。

  (四)根据农副产品不同特性和现有流通条件,围绕实现索证电子化目标,综合运用物联网技术,逐步实现从批次追溯到个体追溯。

  五、实施步骤

  市城区建设时间约需10个月左右,具体建设进度及责任单位安排如下(详见附件2):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1年1月1日~2月28日)。

  完成确定建设方案,参加省厅专家论证,完成项目启动的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项目招投标阶段(2011年3月1日~4月30日)。

  完成技术方案的征集、编制、审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完成项目的预算计划安排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三)试点建设实施阶段(2011年5月1日~10月31日)。

  1.市级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包括政府联合监管追溯子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2.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完成全市54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10家批发市场远程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市城区3家机械化屠宰厂(场)物联网技术改造;完成定点屠宰厂(场)和屠宰经营户身份资料采集和IC卡制作;完成屠宰厂(场)生猪屠宰追溯子系统的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成市城区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试运行等。

  3.肉菜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责任单位苏州工商局),完成批发市场猪肉追溯系统物联网技术改造,批发环节追溯系统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成肉菜批发交易商身份资料采集和IC卡制作;完成市城区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试运行等。

  4.肉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责任单位苏州工商局),完成市区标准化农贸市场猪肉经营商(户)身份资料采集和IC卡制作;完成市城区37家标准化农贸市场肉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的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成城区7家大卖场(超市)的联网改造、追溯系统调试运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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