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构建长效机制
要完成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任务, 还面临很多困难。为此,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分级落实责任, 完善绩效考核、加强检查督促,重视政策扶持、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保障,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一)工作推动机制
各区(市)县农业部门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粮食生产的重视和投入,认真做好发展粮食生产的相关工作,认真履行发展粮食生产的主要职责。根据本地区承担的能力建设任务, 制定实施方案, 落实产能任务, 细化技术路线,加强考核监督,组织经验交流,强化舆论宣传,认真抓好万亩以上高水平的粮食生产能力示范区建设。
(二)绩效考核机制
市上制定了《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附件2), 对各地党委、政府重视程度、任务分解落实、完成进度、配套资金落实、政策配套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强化粮食安全责任, 把粮食生产情况作为评价各地产能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三)投入保障机制
农业部门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保障新增粮食生产能力支撑工程的实施。省农业厅将根据各地承担的产能建设任务安排资金,现有渠道项目资金向产能重点县倾斜, 新增中央投资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优先安排产能核心县和重点县。同时,各级农业部门要争取当地政府整合涉农资金和资源, 设立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专项资金, 大幅度提高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有税新增收入用于粮食生产的比例, 争取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增量资金全部用于粮食产业发展,增加用于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专项投入。
(四)政策激励机制
各地要通过落实和完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推广补贴等惠农政策, 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 充分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按照依法有偿自愿原则,促进耕地向种粮大户和种粮能手集中,展粮食适度规模种植; 加快培育发展粮食专业合作社, 加大对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化服务组织的奖励和扶持力度, 引导种植粮食优质专用化品种以及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推进粮食精深加工, 加快推进规模种植、规模经营,带动粮食转化增值, 提高种粮效益。
(五)检查督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