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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动物防疫检疫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动物防疫检疫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成农牧〔2009〕46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金牛区商务局,高新区经发局,直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漏补缺,确保免疫密度。各区(市)县要及时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前期秋冬季防控工作普免时漏免的、已过免疫保护期的、新补栏的和免疫效果不好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务必做到应免尽免,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重大疫病的免疫密度达到100%。认真开展狂犬病的查漏补免工作,确保城镇犬只免疫密度100%,农村犬只免疫密度95%以上。

  二、强化疫情监测,果断处置疫情。要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等动物重大疫病监控检测工作。市动物防疫监督总站要密切关注、收集国际、国内、省内外动物重大疫病流行动态,要根据疫病发生、流行现状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提供科学有效的防控方案和措施。各区(市)县要作好辖区内动物疫情的监控工作,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作用,完善监控体系。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和“四不一处理”措施,果断处置。同时,要严格按照疫情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三、加强检疫监督,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要严格实行检疫“七项制度”,认真做到检疫工作“四到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收购、转运、屠宰、加工、经营病害动物及其产品和逃避检疫等违法行为,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四、认真开展畜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针对当前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呈扩散蔓延的形势,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应急管理和防疫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加大防控工作的力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继续做好生猪临床观察,扩大抽样监测,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加大对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密集区监测的频次和范围,加强日常巡查,实行日报告制度。加大对屠宰、流通环节采样监测力度,及时排查疫情隐患。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测报体系和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作用,及时汇总、分析动物疫情发展态势。二是加强防疫管理。强化养殖场防疫条件审查和消毒工作,指导养殖场建立健全卫生防疫制度。指导生猪养殖场实行严格封闭管理,强化各项生物安全措施。密切关注猪群健康状况,发现有类似流感症状的猪只立即进行隔离并及时上报。三是加大检疫监管力度。加大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流通和储藏等环节的检疫监管,严防病死猪出场销售,对病死生猪实施严格的无害化处理。按照11月3日新都会议精神,加强检疫队伍建设,完善检疫设施、设备及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检疫执法程序,确保检疫工作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甲流感防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市动物防疫监督总站要在元旦、春节前派出督查组,深入农户、养殖场,对甲流及其它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各区(市)县也要开展督查工作。五是加强宣传。继续加强甲流感可防、可控、可治不可怕的宣传工作,消除养殖场(户)恐慌心理,努力稳定生猪价格,确保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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