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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2010年第12号--关于西安市商务局等具有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资格的公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
(2010年第12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西安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的精神,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为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关系,经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确认,市人民政府批准,下列组织在行政机关合法委托的权限和范围内,具有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资格。现予以公告。

委 托 行 政 机 关

受 委 托 组 织

名 称

名 称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西安市商务局

西安市畜禽定点屠宰执法稽查队

常胜利

西安市二府街27号

87295025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西安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吴伟

西安市雁塔南路300-9号A座

82241590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岳华峰

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

88311423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郭学民

凤城九路66号

86515409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段先念

曲江池南路169号

85596218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赵红专

西安市航天中路369号

85688786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强晓安

西安港务大道6号

83342928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杨六齐

西安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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