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铜政发〔2011〕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2010年,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入开展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防火安全措施,依法加强消防管理,实现了全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遏制一般火灾事故的目标,涌现出一批消防安全先进单位。为了表彰先进,推动全市消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市政府决定,对2010年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王益区人民政府等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区县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按照市政府201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防御火灾能力,为促进铜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0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