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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报送2009年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报送2009年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的通知
(成经环资〔2009〕53号)


各有关区(市)县经济局(工业局):

  按照《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和《四川省经委关于组织报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统计情况的通知》(川经环资函〔2005〕518号)的要求,现将报送2009年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已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二、由区(市)县经济局(工业局)组织企业根据2009年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填报《企业(项目)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年报表》。

  三、由区(市)县经济局(工业局)对企业报送材料进行汇总填报《企业(项目)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统计汇总表》,并对本地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2010年1月20日前报送市经委环资处。

  四、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所有报送材料务必使用打印件,并同时报电子文档。
  (此通知及附件可到成都工业网www.cdgy.gov.cn“工业文件”栏下载)

  联 系 人: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杜艳  尹志坚

  联系电话(传真):61881600

  电子信箱:cdjwhzc@163.com

  附件:1. 企业(项目)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年报表

  2. 企业(项目)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统计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企业(项目)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年报表

  填报单位:(企业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综合利用资源种类和数量     

综合利用产品名称、产量

综合利用产值    (万元)

综合利用销售收入(万元)

享受减免税情况   (万元)

 

 

 

 

 

其中:增值税

 

 

 

 

 

 

 

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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