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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工业用水价格的通知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工业用水价格的通知
(市物发〔2009〕290号)
西安市水务集团公司:
为落实国务院有关工商业用水同价精神,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西安市工业用水价格的批复》(陕价价函〔2009〕186号),决定将我市城区工业用水价格,自2010年1月1日起,由现行每立方米3.45元调整为3.65元。请你公司做好相关宣传和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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