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扶持名优产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入《2011年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
(成扶优办[2011]1号)
各区(市)县扶优办、有关行业协会(商会):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扶持地方名优产品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的试行意见》要求,为提高我市地方名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拓展市场,现将申报《2011年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本年度申报,按照“企业自愿、公开公平、择优选定”的原则进行。
二、申报条件
凡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生产企业可自愿申报进入《目录》,基本条件如下:
(一)成都市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企业中的工业企业及各区(市)县重点培育工业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
(二)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四川省名牌、四川省和成都市著名商标中的工业产品。
(三)《成都市工业节能环保产品推荐目录》中产品。
(四)《成都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产品。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技术在行业内居领先水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传统产业中的特色产品。
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申报。
三、申报产品类别
(一)电子信息产品
1、电子元器件
2、集成电路
3、通信及网络终端产品
4、光伏光电及光缆
5、计算机及外设
6、软件
(二)机电产品
1、机床及模具
2、电梯及发电设备
3、水泵及专用机械
4、量、刃具
5、变电设备及开关设备
6、家用电器
7、电动工具
8、电线电缆
9、照明电器
(三)汽车
1、乘用车
2、载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