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财政局、工业主管部门:
为做好我市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组织推荐工作,现将省财政厅、省经信委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1]30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财办建[2011]30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条件及要求组织项目推荐,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推荐。
二、各区(市)县要严格按照财办建[2011]30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肃处理。
三、项目推荐材料请严格按照财办建[2011]30号文件要求统一、规范装订,请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将推荐单位情况填报《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汇总表》并加盖公章,收齐推荐申报材料一式8份,于4月5日前报市经信委技术创新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1]30号)(略)
2: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领域
3.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汇总表(略)
4. 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申请表(略)
5. 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 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学研用信息表(略)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2:
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领域
一、机械装备制造领域技术
(一)大型精密轴承技术。
1. 1.5MW以上风电增速器轴承、主轴承技术。
2. 时速200公里以上动车组轴承技术。
3. 轴重大于30吨重载铁路货车轴承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