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举办全市广播电视未成年人栏目、作品评比活动的通知
(苏文宣字〔2009〕6号)
市广电总台,各市文广(广电)局;太仓市广电总台: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任务分工》通知的要求,鼓励和扶持全市广播电视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发挥更大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优秀少儿广播电视栏目、优秀少儿广播电视原创节目、优秀少儿广播电视专题节目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评范围
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之间开办和创作播出的广播电视少儿栏目、广播电视少儿原创节目、广播电视少儿专题节目。
二、报送指标
少儿栏目市广电总台广播、电视每项限报各二件,各市限报各一件。少儿原创节目和少儿专题节目市总台广播、电视每项限报各五件,各市每项限报各二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