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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协会、苏州广播电视总台关于举办首届“苏州文化创意产业高峰论坛”暨第二届苏州“江南十大创意策划师、十大创意策划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本活动展现当前苏州市策划创意行业的整体水平,突出展现当前苏州创意策划人才的风貌;进一步促进苏州创意策划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促使优秀的创意策划人才脱颖而出;推进苏州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加速实现从“苏州制造”到“苏州创造”的转变,从而树立苏州“创意天堂”的新形象,打造苏州城市新品牌。
  二、评选基本原则
  评选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广大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照第二届苏州“江南十大创意策划师、十大创意策划案例”活动的评选条件,自愿申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委会严格按照活动的评选范围、评选办法、评选条件、评选标准、评选程序等要求;进行公平、公正地评选,使评选出来的获奖个人和案例真实可信。
  (三)坚持科学评选和评审从严原则。第二届苏州“江南十大创意策划师、十大创意策划案例”活动的评选要坚持评选的广泛性,逐步扩大企业与个人参与评选的范围,认真吸纳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专家、行业组织等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评选活动的客观性。严格执行评审条件、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等,确保评选质量,使评选结果具有公信力。
  (四) 专家评比和多方评比相结合的原则。以专家评比为主,广泛征求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意见,结合新闻媒体、网上调查等情况,综合形成最终的评比意见。
  三、活动时间
  2010年4月15日-- 6月11日
  四、评选机构
  为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活动拟成立第二届“苏州·江南十大创意策划师、十大创意策划案例”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由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苏州广播电视总台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一)评选活动组委会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组员由各主办单位推荐。
  组委会负责在评比之前,公布评选标准;评比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告举办单位;评比之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
  (二)评审委员会
  为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做到公平公正,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市政府专家咨询团成员、知名院校教授及相关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对参加评选的候选人和案例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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