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做好宣传,确保良好监管氛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标准化工作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积极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各级农业质检机构要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地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配合,确保监管取得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系统内部的沟通交流,及时反馈好的典型及存在问题,遇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总结。一是按照桂农业办〔2011〕23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例行监测有关数据、分析报告和总结;二是各市农业局(农委)要在每季度末月的25日前报送农资打假有关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2);三是在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分别报送本市和本单位上半年和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厅农安处联系人:张宁,电话(兼传真):0771-2180962、13788688025;发送农资打假报表至邮箱:315@gxny.gov.cn。
附件1
2011年 月广西农资打假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范围
| 查获数量
| 货值
金额
| 查处
起数
| 检查
企业
| 整顿 市场
| 受理举报投诉案件
| 捣毁制假窝点
| 挽回经济
损失
| 出动执法检查人员
| 印发宣传资料
| 立案查处
|
查处
| 结案
| 移送司法机关
| 涉案人数
| 逮捕人数
| 案值5万元
以上案件
|
总数
| 货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