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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做好宣传,确保良好监管氛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标准化工作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积极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各级农业质检机构要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地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配合,确保监管取得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系统内部的沟通交流,及时反馈好的典型及存在问题,遇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总结。一是按照桂农业办〔2011〕23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例行监测有关数据、分析报告和总结;二是各市农业局(农委)要在每季度末月的25日前报送农资打假有关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2);三是在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分别报送本市和本单位上半年和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厅农安处联系人:张宁,电话(兼传真):0771-2180962、13788688025;发送农资打假报表至邮箱:315@gxny.gov.cn。

  附件1
  2011年  月广西农资打假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范围

查获数量

货值
  金额

查处
  起数

检查
  企业

整顿 市场

受理举报投诉案件

捣毁制假窝点

挽回经济
  损失

出动执法检查人员

印发宣传资料

立案查处

查处

结案

移送司法机关

涉案人数

逮捕人数

案值5万元
  以上案件

总数

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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