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努力创建名优农产品品牌。加快实施品牌农业发展战略,积极培育和创建农产品品牌,提高我区名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认真组织开展广西名牌产品和广西优质农产品评审认定工作。年内争取每个县(市、区)新注册农产品商标1个以上,并引导和帮助有条件的单位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地理证明商标注册。培育中国名牌农产品。
三、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1年1-2月)
制定方案,部署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我区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并结合当地和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监管工作方案,切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工作实施阶段(2011年3-12月)
1、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4-9月对各年度示范基地县、标准园进行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10-12月组织开展项目年度工作验收或项目验收,对通过示范基地县或示范基地项目验收的单位颁发证书、授予牌匾。
2、标准化生产技术宣传贯彻培训与推广应用。3月底前由厅属各有关单位将人员培训和推广应用计划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市、县(市、区);3月中下旬起在全区广泛开展农业标准化宣传,分级、分类进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自治区组织对各地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工作进行督促指导,8月举办1-2期全区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年底结合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农资打假专项行动。3月由自治区组织召开一次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2011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3-10月不定期开展农资抽查、宣传、培训活动,严打和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各市春季肥料、农药质量监督抽检送样工作于4月底前完成,夏季种子、肥料、农药质量监督抽检送样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并统一送农业部种子、肥料、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宁)检测。种子抽检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11〕18号)要求执行。
4、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一是市级检测分中心和县级检测站建设。已建成未认证的于4月底前制定检测机构申报计量认证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9月申请自治区级计量认证,年底前争取通过认证;在建的贵港、崇左、来宾等3个市级检测分中心和全州、宾阳、宜州、象州、灵山、苍梧、扶绥7个县级检测站要认真抓项目建设,争取年底前投入运行。
5、认证体系建设。3月底前,各市制定全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申报计划。确定我区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年内适时安排申报农产品检测,同时组织专家对申报农产品进行品质鉴评。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年底完成80%的市、县(市、区)、乡(镇)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
四、责任分工与要求
(一)明确责任,确保监管有效实施。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负责归口管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厅粮油处、经作处、糖料处、科教处和自治区农技推广总站、植保总站、土肥站、水果总站、蚕业技术推广总站、经管总站、农业环保站、优农中心(绿色食品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在标准推广培训、产地检查验收、农资打假、产地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方面,做好具体工作。同时加强对各地、各项目实施单位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法人代表是所在辖区内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地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当地实际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