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证后监管工作。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证后监管,2011年重点督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 79个,种植面积44.18万亩,占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上一年末有效认证面积的30%以上,协助农业部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计划实施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年检 36家,产品 75个,监测面积316.97 万亩,年检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面积20.9万亩;对获证产品进行抽检,在南宁、柳州、桂林、玉林、梧州、北海等城市大型超市和主要农贸批发市场开展1次以上“三品”标志使用情况抽查,并协助相关管理部门查处假冒产品。
(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要在机构队伍建设、硬件和制度等保障能力建设方面有大的突破。
1、推进监管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年内要有80%的市、县(市、区)、乡(镇)建立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正常工作范畴,做到有人员、有经费、有工作制度。
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体系。完善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14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分中心建设,加快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已建好的机构要积极争取通过省级计量认证。重点建设和完善14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建的县级检测站要做好项目招投标、实验室改建及检测试运行工作。加快建设重点乡镇和主要生产基地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检测工作站的管理。
3、完善协调合作机制。与卫生、公安、工商、质检、食药等部门形成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制度和平台,完善种植业与畜牧水产两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与工信、工商、质检等部门建立农药、肥料监管协调配合机制。
4、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完善检打联动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提高抽检工作效率,组织执法机构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
5、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平台,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上报和预警管理办法,抓紧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加强科学研究,适时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会议,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和调查制度,切实增强我区农产品安全风险预警防范能力。
6、应急处置机制常态化。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尽快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制度,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建立全区“一盘棋”、信息畅通、联防联控的应急处置网络。加强应急队伍和条件保障建设,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努力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第一时间上报情况,并严格信息发布,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沟通,加大正面宣传,正面引导舆论。
(五)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
1、积极稳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重点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工作。结合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继续以整县或整乡推进形式,全面加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工作重点是产地认定空白县,全区新增产地认定面积10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100个。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示范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引导和帮助龙头企业开展HACCP、ISO900、ISO9001等体系认证和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良好农业规范(GAP)等质量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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