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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9-12月全省农机科技工作重点任务》的函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9-12月全省农机科技工作重点任务》的函
(2009年9月7日 苏农机科函[2009]49号)


各省辖市农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机科教工作会议和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表彰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机科技工作,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2009年9-12月全省农机科技工作重点任务》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抓紧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附件:
2009年9-12月全省农机科技工作重点任务

  1、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全国农机科技教育工作会议上宗锦耀司长、刘宪副司长的讲话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做好农机科技工作。把农业部强调提出的“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和“农业机械化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2、抓紧落实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落实技术路线、作业机具、实施地点、面积、作业合同、技术培训和配套政策等。请于9月20日前把各市和示范试点县、示范乡镇的实施方案报我处。
  3、调研制订2010年水稻机插秧发展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落实发展面积(包括秧田面积)、机具数量和配套政策以及其他物资准备等。同时根据省局表彰大会和黄省长提出的“三步走”发展要求,立即着手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配套实施方案。请各市于11月底前把2010年发展目标、实施方案报我处。
  4、结合各市农业产业布局,根据“跟进、配套”的原则,抓紧拟订与高效农业发展相配套的农机化技术发展方案;按照有“特色、规模、示范”的要求,以农机三项工程等项目实施成果为基础,经认真考核、甄选,每市提出1-2个省级挂牌建设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示范基地候选单位,请于10月15日前把申请表报我处。
  5、抓紧完成在建三项工程项目的结题工作,应结未结项目必须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加强监管,开展中期检查;对今年实施的项目,各市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抓紧实施。请各市于11月30日前把项目执行情况及总结报我处。同时,各承担农业部项目的市县,要按照部的考核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6、抓紧做好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的年度考核,对连续执行二年以上的县市要进行全面绩效评估。考核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继续实施或淘汰的依据。在各市考核的基础上,省进行抽查复核。请各市把考核结果于10月15日报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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