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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有关指标巩固措拖的工作方案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有关指标巩固措拖的工作方案
(筑教发〔2010〕5号)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我市将在2010年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现已进入创建工作的攻坚阶段。根据我市“创模”工作整体部署及时限要求,我市教育系统必须进一步巩固中小学校环境教育率,配合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完成相关指标印证资料的收集工作。为顺利完成任务,特拟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全市有统一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材,并正式纳入到地方课程,每学年环境教育 12 课时以上,全部绿色学校均开设环境教育课程。

  2.全市教育系统100%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对每枚闲置、废放射源进行强制收储,清单清楚详尽。

  3.清理上报2007年以来编制的已经批准的规划及对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查。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督促检查所有中小学开展《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读本》教育课程情况及环境教育情况,落实每学年《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读本》课程及其他环境教育课程不少于12个课时。(责任人:靳林、龙林,完成时限:2010年1月底)

  (二)负责组织各区、县(市)教育局向各自辖区内的所有学校(含市直属学校)收集环境教育有关信息并分年度填写《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情况一览表》(2006--2009年)、《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统计表》、《2006-2009年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在生态文明、环境教育方面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情况表》以及《2006-2009年中小学校点情况表》(表格已经筑教基发〔2009〕134号文件下发)(责任人:周建新、刘裕清、戴万明。完成时限:2010年1月底)

  (三)各区县(市)教育局对各中小学校提出要求,务必于2010年1月30日之前自行完成下列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将资料妥善保存在校内,并安排专人负责保管,以备上级“创模验收工作”组的随时(包括寒暑假期间)抽查。(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1.2006-2009年分学期开展《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读本》或其他环境教育专题课程的课表、教案。

  2.2006-2009年分学期在地理、生物、语文、化学、物理、自然等学科教育中,贯穿环境教育内容的教学计划和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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