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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企业高(中)级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企业高(中)级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宁经信培训〔2011〕8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培养一批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的企业家,为南京工业经济实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 2011年继续举办“南京市企业高(中)级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报名条件

  高级班:

  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亿元规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具有参加培训与认证的资格:

  1、具有博士学位,在企业担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两年以上;

  2、具有硕士学位,在企业担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三年以上;

  3、具有本科学历,在企业担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四年以上;

  4、具有经济类高级职称,在企业担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五年以上;

  5、具有大专学历,在企业担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六年以上、经营业绩显著者,可破格申报。

  中级班:

  1、具有博士学位,在企业担任部门经理、副经理者;

  2、具有硕士学位,在企业担任部门经理、副经理一年以上者;

  3、具有本科学历,在企业担任部门经理,副经理两年以上者;

  4、具有大专学历,在企业担任部门经理、副经理三年以上者;

  5、具有中专学历,在企业担任部门经理、副经理四年以上者;

  6、具有经济类中级职称,在企业担任部门经理、副经理三年以上者。

  二、培训目标

  通过任职资格培训与认证,提升学员对现代职业经理人的角色认知水平,掌握现代职业经理人必备的知识、技能和素养,获得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监制的《江苏省企业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证书》,为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职业经理人,促进职业经理人资源市场化运作和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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