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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意见
(2009年12月14日 苏农机人〔2009〕51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和《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苏组通[2007]68号)以及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工作的作用,现就做好2009年度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
  年度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衡量,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考核工作程序
  (一)被考核工作人员进行2009年度思想和工作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以处室为单位召开交流评议会,在个人总结交流的基础上推荐本处室科以下干部职工优秀等次初步人选,10人以下的处室推荐1人、10人以上的处室推荐2人;
  (三)单位负责人或考核小组拟定考核等次,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单位公示,公示后确定考核等次;
  (四)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工作人员。
  三、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
  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行。
  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述职述廉。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分管局长,人事处、纪检组、机关党委参加会议。述职述廉材料一式2份,其中1份存入纪检组、监察室廉政档案。另1份附电子文档交局人事处。
  述职述廉后进行局机关优秀公务员推荐。
  (三)局机关工作人员优秀等次确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由局党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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