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协助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4.向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转诊精神疾病复发患者。
5.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承担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工作。
2.参与本地区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市卫生局组织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对各地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实施效果进行督导、评估和考核;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每季度到项目地区督导检查1次;项目市(县)区应每月督促、检查辖区项目执行情况。评估内容:计划完成各类培训人数,重点考核各级各类人员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评估常住人口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新登记人数,其中有危险行为倾向患者的人数,健康档案建档质量;对有危险行为患者的应急处置记录、免费住院治疗患者住院记录等。
附件1:
无锡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杭兰生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笪学荣 市卫生局疾控处处长
胡建伟 市卫生局医教处处长
殷崎涛 市卫生局基妇处处长
冯淑静 市医管中心医发部部长
祁国阳 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
袁国桢 市精神卫生中心党委书记
姚建军 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
下设项目办公室,设在市精神卫生中心,由祁国阳兼任办公室主任,姚建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联络员:王泳 赵徐萍;质控员:周德祥、杨雀屏;数据管理员:余黎波。联系电话:83019305,83012201;传真83012201,电子邮件:wuxizhxp@sina.com。
附件2:
无锡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技术指导
专家组名单
组 长: 袁国桢 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
副组长: 姚建军 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
成 员: 周德祥 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
杨雀屏 市精神卫生中心主治医师
刘晓伟 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
张 恒 市精神卫生中心主治医师
唐步春 市精神卫生中心主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