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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五)注重舆论宣传和信息沟通。各直属局、分局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配合,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或其他多种途径,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地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反馈工作,对执法重要信息、大要案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苏州工商局市场处。

  各地接此通知后,要立即进行部署,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措施的落实,请分别于2009年12月31日前、2010年2月11日前将元旦、春节期间市场工商干部值班表上报苏州工商局市场处,市局将适时组织节日市场督查, 并请于2010年2月21日前将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总结和统计表上报苏州工商局市场处。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元旦、春节期间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一)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审核人:

类  别

计量单位

数 量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经营户

查处无照经营

吊销营业执照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经营资质存在问题的企业

进货检查验收存在问题的企业

食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

包装标识存在问题的企业

商标广告存在问题的企业

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数量

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

万元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量

质量监测抽取样品数量

其中:质量不合格数量

消费者申诉量

其中:办结数量

消费者举报量

其中:结案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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