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重舆论宣传和信息沟通。各直属局、分局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配合,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或其他多种途径,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地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反馈工作,对执法重要信息、大要案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苏州工商局市场处。
各地接此通知后,要立即进行部署,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措施的落实,请分别于2009年12月31日前、2010年2月11日前将元旦、春节期间市场工商干部值班表上报苏州工商局市场处,市局将适时组织节日市场督查, 并请于2010年2月21日前将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总结和统计表上报苏州工商局市场处。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元旦、春节期间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一)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审核人:
类 别
| 计量单位
| 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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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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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经营户
|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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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无照经营
|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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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
|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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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 经营资质存在问题的企业
|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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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检查验收存在问题的企业
|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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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
|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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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标识存在问题的企业
|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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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广告存在问题的企业
|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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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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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数量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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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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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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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测抽取样品数量
其中:质量不合格数量
| 组
|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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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申诉量
其中:办结数量
| 件
|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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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举报量
其中:结案数量
| 件
|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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