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农业局: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行动。开展对回流农民工的创业培训,对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农民工,开展短期、中期农业实用技术和二、三产业技能培训,认真落实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市民政局: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为低保家庭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创办复转退伍军人创业孵化基地等;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各类社团开展创业服务活动,开展充分就业社区评选、评比活动。

  市交通运输局:规范道路运输市场和出租车行业,对从事客货车辆、运输场站、物流配送等城乡创业者进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督。

  市环保局:负责宣传、贯彻和落实相关环保政策,简化创业项目环保审批程序,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市金融办:落实创业金融政策措施,引导发展新型金融机构;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引导各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体制,加大对创业企业的资金投入。

  市扶贫办:负责在扶贫基金中为困难户创业者提供扶贫贷款。

  市行政服务中心:对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主要包括:畅通创业申请审批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流程,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等。

  市工商局:负责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支持公众自主创业;监测统计全市企业登记数和新增注册资金,做好企业新开户数和净增户数的月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继续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等各类人员创办中小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特别是要积极支持发展服务业,为城乡劳动者创业提供更大的空间。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对创业企业、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提供税收政策支持,督促各县(市、区)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好创业税收政策。

  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研究解决小额贷款政策落实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担保基金的设立和财政贴息资金依托银行划转拨付的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在推动创业促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

  市工商联:负责协调非公有制企业公平待遇问题,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内行业商会的管理和指导,总结推广民营经济组织、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成功创业经验,推动全民创业工作的开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