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组建乡村旅游合作社。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指导和鼓励农民将分散经营的农家乐等旅游经营业户组织起来,成立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或乡村旅游专业协会,提高乡村旅游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实行“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促销、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壮大乡村旅游经济规模,加快乡村资源整合开发。要充分发挥自律、协调和服务的作用,促进产品开发、市场拓展、人员培训、行业交流等活动的广泛开展,带动乡村旅游向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使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真正成为乡村旅游发展的基层组织。
5. 开展创建星级农家乐活动。按照省定农家乐评定标准,组织开展星级“农家乐”创建活动,引导农家乐接待户按照行业标准和市场需求进行旅游开发。要选择一批基础设施较好、服务意识较强、管理水平较高、特色鲜明的“农家乐”示范户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带动全市“农家乐”上档次、上水平。要适时举办乡村旅游专题培训和服务技能大赛,组织星级饭店、旅行社与农家乐进行结对帮扶,不断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力争扶持发展100家星级农家乐样板接待户,带动全市乡村旅游健康快速发展。
6. 策划乡村旅游节庆活动。策划举办一批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打造乡村旅游节庆品牌,提升乡村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重点办好栾川伏牛山红叶节、登山节,嵩县金秋旅游节、白河千年银杏节,孟津常袋红提采摘节、会盟荷花节,汝阳杜鹃花节,洛宁绿竹风情节、“河洛金秋”上戈苹果节,新安荆紫山道教文化旅游节,宜阳灵山庙会,西工红山樱桃采摘节,洛龙李楼蔬菜采摘节等乡村旅游节庆活动。策划举办一批集采购、农村商贸洽谈、旅游服务、娱乐、趣味体育竞赛等于一体的“农民旅游节”,吸引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繁荣发展农村文化事业。
7. 开展旅游服务进乡村活动。每个县(市、区)都要选择一处大型集市,在每年春秋等农闲季节,组织开展“百社千村万人行”和“旅行社赶大集”活动,推出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提供旅游咨询服务,让更多的农民认识旅游、了解旅游、参与旅游。要全面分析农民旅游的现状特点,找准农民旅游的需求点,量身定制农民喜爱的旅游产品,组织开展近程游、民俗游、农业科普游、城市观光游、宗教游等,让农民充分享受现代旅游服务。同时,要积极组织城市居民到乡村赶大集,购置特色农产品,体验乡村风情和民俗民风,促进城乡旅游互动,实现城乡旅游共同发展。对参与“旅游下乡工程”的示范点、旅行社等涉旅企业,提供资金结算、POS机安装、特色银行卡和小额信贷支持,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提供最大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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