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申报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申报的通知
(苏科高〔2009〕235号)


各市、区科技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2010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0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组织申报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较重,请你们给予高度重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2、项目申报领域和相关要求请严格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进行,并提交相关附件,同时提交上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工作总结报告。
  3、本次申报有名额限制,请各地按照申报限额(见附件二),精心遴选好申报项目,提高我市申报项目的总体质量和水平。
  4、各市、区科技局根据要求抓紧时间落实,并于11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函及申报清单(请排序)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苏州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逾期不受理。有关申报软件和表格等,请各市区和企业到科技部指定网站(网址)自行下载。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   乔慧莉  电话:65227947
  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王 凯  电话:65247990

  附件1: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申报的函》(略)
  附件2:限额情况表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09年10月14日

  附件二:
  各市区申报限额情况表

地 区

申报限额数

张家港市

8

常熟市

8

昆山市

8

太仓市

8

吴江市

8

吴中区

7

相城区

7

沧浪区

1

金阊区

1

平江区

1

工业园区

8

高新区

8

合 计

73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