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009年为民办十件实事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2009年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为民办“十件”实事
1、打造食品药品最安全城市,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以开展“打击回收药品、网上售药、街头售药、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等专项行动为重点,通过行政监督、技术监督、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等手段,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提高技术监督检验水平。启动药品检验所异地新建,年内完成土建工程。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培训、信息等服务。新增对本地企业评价性抽样检验和对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的抽样工作。
3、改建行政受理中心,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对行政受理中心进行综合改造,增添自动叫号系统等设备,方便和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大力推进首接问责制和一站式办理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建立行政受理、材料审核、现场验收和行政许可发放四分开的工作流程,明确落实责任。
4、积极为药械企业发展服务,促进南京医药经济协调发展。 坚持“特事特办”的原则,为到南京投资开办的药械企业,开辟“绿色快速通道”;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建立移动短信平台,为企业提供最新的市场、政策、法规等信息;全年举办相对人业务培训不少于30期,培训人员不少于3500人次。
5、巩固提高农村食品“三网”建设,保证农村地区饮食安全。以巩固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群众监督和现代流通的“三网”建设为纽带,开展省、市两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县、镇街创建工作。
6、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保证农村地区用药安全。继续以推进农村药品供应、药品监督“两网”的建设为纽带,与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健全农村药品零售企业远程监管网络。
7、出台新的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调动社会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出台《药品监督管理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暂行)》,凡举报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举报人最高可获得5万元奖励。
8、继续开展各项服务咨询活动,为百姓饮食用药安全服务。举办2次以上“饮食用药安全大型广场服务咨询活动”,30次以上的进街道(镇村)、社区“服务宣传”活动;在机关、院校、社团、街道等建立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赠送点。
9、继续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增加回收点。继续在已设立的回收点开展以回收家庭过期药品为重点的“清理家庭小药箱”服务活动,逐步增加服务内容和服务点。
10、继续开展各项结对帮扶活动,落实工作责任。各支部(单位)每年开展2次以上结对帮扶活动;为六合新篁镇计生世代服务所改造等项目提供资金等方面的帮助;为江宁区禄口街道黄桥村创建市级文明村提供多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