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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教学团队建设情况阶段性总结与检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教学团队建设情况阶段性总结与检查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1]12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2008年以来,我厅根据《关于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8〕7号)精神,先后立项建设了一批省级教学团队。为及时了解省级教学团队的建设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并推广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团队的示范辐射作用,我厅决定组织开展省级教学团队建设情况的阶段性总结与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今年重点对2008年批准立项的50个省级教学团队进行检查,请各高校督促和指导上述团队认真开展阶段性总结工作。同时,各校要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2009-2010年立项的省级教学团队的建设,切实发挥省级教学团队在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2、上述团队要对立项以来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既要认真总结团队建设发展和运行管理的成功经验,又要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此基础上,认真填报《普通高校省级教学团队阶段性总结报告》(附件1),并撰写团队建设的经验交流材料(4000字左右)。
  3、各高校要按照省级教学团队立项建设的要求,组织专家对各团队进行必要的检查评估,并对今后的建设进行指导。在此基础上,各校可根据团队的建设成效、示范作用以及后续建设方案,择优向我厅推荐1-2个团队。我厅将对学校重视程度高、经费投入和工作指导到位,且建设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建设成效明显,示范作用好,特色鲜明的团队继续资助一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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