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区分别成立城市网格化巡防管理工作指挥部。市城市网格化巡防管理工作指挥部由市政府副市长徐珠宝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宁、市城管局局长许卫宁和市公安局副局长胡小翔任副总指挥,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相关区分管区长为成员(成员名单附后)。市指挥部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网格化巡防管理的工作意见,综合协调各区巡防管理过程中的主要矛盾,检查督促网格化巡防管理实施进度。
三、范围与工作标准
在本市江南八区范围,通过推行网格化巡防管理制度,实现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市容市貌明显改观,社区治安、交通秩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形象明显提升。具体工作标准为:做到“十无一突”,即:无违章占道摊点、无渣土污染路面、无违章广告、无违章搭建、无违章停车、无乱倒垃圾(卫生死角)、无擅自挖掘、无流浪乞讨、无占绿毁绿、无公用设施损坏;应对突发事件迅速有力。
四、基本框架
构建三级巡防体系:市成立由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公安交警、巡警组成的市级巡防队伍;江南八区成立由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公安交警、巡警、辅警或协管员组成的区级巡防队伍;街道成立由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派出所民警、社区干部、辅警或协管员、保洁员组成的巡防队伍;建立“片、路、段长”制度,真正构建市、区、街一体的全市网格化巡防管理机制,进一步形成条块结合、责任明晰的巡防体系,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防范能力、执行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市、区指挥调度平台。
(一)市级巡防
市级联合执法督察巡防队伍由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公安局治安巡逻管理警察支队各20名同志和市公安交管局8名同志组成,配备两辆警车和相应执法装备,分南北二片,每片1辆警车,分重点时段,全天候对市区主干道开展巡防督察工作。
(二)区级巡防
江南八区按照市城市管理巡防工作组织形式成立区城市管理巡防工作机构,区城管局负责协调、督促、检查街道巡防工作的组织建立。区城管大队、公安交警、巡警大队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巡防工作的开展。每区建立一支不少于8人的巡防队伍,其中公安交警、巡警各1人,城管行政执法人员2人,保安辅警(或城管协管员)4人,配备1辆警车和1辆行政执法车及相应的执法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