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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东装璜建材博览城》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东装璜建材博览城》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洪发改设字〔2010〕36号)


华东建材博览城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要求对《华东装璜建材博览城》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收悉。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原则同意由南昌大学设计研究院和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总图和规模

  1、同意该工程在青云谱区广州大道和昌南南路以南的规划地块内兴建。总用地面积为150131.7平方米。其中二期44144平方米。

  2、本次审查的二期83-10#楼为12层店铺办公和商务酒店综合楼。83-11#楼为18层商务办公楼,均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地下室为设备用房、汽车库和平战结合汽车库。总建筑面积为6192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为8760.0平方米。

  3、容积率:1.2。

  4、建筑密度:44.0%。

  5、绿地率:25.0%。

  6、汽车泊位:308个。其中:地面162个,地下146个。

  7、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基本合理,原则同意该项目总体布置。

  8、进一步完善竖向布置和管线综合设计。10KV高压电缆进线方位应调整。

  9、设置无障碍设施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相接,布置非机动车和残疾人车辆泊位。

  10、合理布置人车流线,设置不同方向的主次出入口。每憧高层建筑应设2个长边的消防车道,道路应直线布置。

  11、应标注地下室轮廓线和地下室出入口具体位置。地下车库出入地面处,应设置≥7.5M宽的安全缓冲区。

  12、给排水总平面,应标注雨、污水排水管主要控制点的设计标高。

  二、单体建筑

  1、该项目建筑平面布置基本合理。原则同意所报单体建筑设计。

  2、外墙保温应按公安部、建设部公通字[2009]46号通知要求设计和施工;外窗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按《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建筑》(2007)的相关规定选取。

  3、10#、11#楼应按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一级耐火等级进行防火设计。设有喷淋的防火分区应按2000平方米划分设置。

  4、防火门及其级别应标注,安全出口应设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

  5、底层应设置无障碍厕所,无障碍电梯应标明。商铺门外应具通行轮椅的条件。

  6、10#楼门厅过多,管理不便应优化。商务酒店、商务办公各层应布置管理、服务、公用卫生间等配套设施。

  7、地下车库每个防火分区应设2座疏散楼梯直通室外;非机动车库应设专用坡道出入口。

  8、有关结构设计规范应采用新版本。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和桩基设计等级取甲级。

  9、基础设计宜多方案比选,并应按规定进行静载试桩确定其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人工挖孔桩桩径宜适当增大,桩数适当减少,桩身砼取C25。

  10、该项目位移比未考虑偶然偏心作用,应补充计算。平面凹凸不规则,水平向开洞>50%,出现楼板不连续,应有结构加强有效措施,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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