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森林城乡、花园南昌”——昌东大道绿化提升工程列入城区建设重点项目立项的批复
(洪发改城字[2010]2号)
市园林局:
来函《关于请求昌东大道绿化提升工程列入“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城区建设重点项目立项的函》(洪园函[2010]8号)收悉。根据《关于“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办发[2009]20号文)和《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府厅发[2009]140号文)以及市领导的批示精神,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项目名称:“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城区绿化重点建设项目--昌东大道绿化提升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昌东大道
3、项目建设内容:绿化建设,大量速生树和景观树种植。